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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第九區一人兼職多個工作是很常見的事情,只要在這裡住久了就會像著魔般不斷想做點什麼,就算是宅在家裡面對電視或電腦,仍會不知不覺的去搞網拍、寫程式、分析股票等等。

  好像不做事就會發生什麼可怕的事情,有股難以言喻的恐懼及空虛在頭頂徘徊,不斷提醒你、告訴你,在心臟跳動的每分每秒,在你呼吸的吸吐之間,就代表你是個活物,而活物的義務就是必須不斷的『工作』。

  我本身就是一個喜歡工作的人,所以我感受不到這個罪惡感,但我有個從異鄉來的朋友,在還沒到第九區前他是一個隨筆小說家,時常四處旅行在各大報章雜誌投稿專欄小品。

  因為靈感逐漸枯竭,加上車禍讓他無法繼續寫作,為了找便宜的房子住才跑來第五區想頹廢的度過餘生,那位朋友整天坐在沙發上看著各種節目發呆,偶爾華的手遊或玩線上遊戲。

  就算我約他出去吃飯他也會拒絕,原因是不想再跟任何人接觸。

  這是某種慢性自殺行為嗎?

  我跟這位朋友好歹也相處十年來,當然不可能眼睜睜看他自暴自棄,每天有時間我就會帶一些食物登門拜訪,拿各種東西送他希望能引起他的興趣。

  正好,我的興趣也是蒐集東西,我喜歡邊工作邊從客戶身上拿走東西,像是扣子、眼鏡這類的小物品,也不知道為什麼,我就是會對某樣物品一見鍾情,可不是簡單的喜歡而已,而是想把那東西占為己有,放在身邊每天都能看見。

  每過一段時間我就會清理這些舊收藏品,一時衝動搶來的東西總是很快就讓我沒興趣,除非有段難以忘懷的回憶,不然過了一段時間最後都會淪為垃圾。

  不能用的會被丟掉,還能用的就會捐給需要的人,例如我那個連衣服都懶得出去買的朋友,我完全沒辦法想像從來不出門的生活,買衣服、食物、丟垃圾、繳費用,一年三百六十天總有一天要出門吧!完全不出門的人到底是怎麼活下去的?

  依賴會照顧他的人嗎?也許是我喜歡上他什麼部分,自從他來到第九區耍廢後,我一天不不去他家看他就會全身不舒服,起初當然是念在朋友情誼分上,但隨著他越來越頹廢,越來越自大無禮後,我也有莫名的厭惡睥睨,可是不論再怎麼討厭,就是沒辦法不來見他。

  他身上究竟有什麼觸發我的收藏癖呢?我可以保證,絕對不是他這個人,也不是他身邊的東西,讓我想要收藏的,也許是他肉體的某個部位。

  雖然我有收藏癖,但不是殺人犯,做過最糟糕的事情也就綁架而已,殺人什麼的太超過而且也沒必要,但萬事都有『除非』嘛!那位朋友身上就是有個『除非』。

  除非,他--不然我永遠拿不到收藏品。

  朋友搬來耍廢至今,我也照顧他三百七十二天又八個小時,他的精神狀況越來越糟,從憂鬱症變成妄想症,後來我還為了他到處請醫生替他看病,但詭異的是,只要醫生過來難診他就會恢復正常,雖然會表現得非常僵硬,可是行為和談吐上都十分普通。

  「他罹患了一種病。」每次醫生看完診都會私底下跟我談談這位朋友,「你住在這區大概多少聽說過幾個都市傳說對吧?你朋友的病可能跟傳說有關。」

  傳說?既然都被稱為都市傳說了,還會被醫生承認是一種疾病嗎?

  醫生看我不相信的模樣,無奈嘆氣說著,「你難道什麼都沒聽說,就直接住在這裡了嗎?真是的……這樣看來你朋友大概也不了解這個地方。」

  我只知道第九區被稱為黑區,原因是這裡充滿犯罪、暴力和反社會分子,是個無視國家法律卻要遵守當地戒律的矛盾之地,來這裡的人很怪,他們通常喜歡做違法的事情,像是搶劫、打架或性交易等等,但執行每件事情時卻又遵守規則。

  例如打架,這裡的人不會想揍人就揍人,會等到晚上某個時段才會動手,當然有時候沉不住氣的人會直接動手,通常動手後就會被抓走或進行懲罰,看起來跟平常外面差不多,但若是在規定的某個時段,殺人或打人就不會犯法。

  這是很微妙又可怕的事情,因為沒有人告訴你什麼時間可以做什麼,你卻會在某個時段有特別強烈的感覺,感覺到了那個時間就可以執行某個行為。

  就像我前面說過的,住在這裡久了就會像著魔般的想做點什麼,因為工作時間到了所以我會有強烈的工作慾望,如果不順從這個慾望感覺就會被看不見的東西殺死。

  「嗯咳,看來你應該理解我說的『病』了吧。」醫生嚴肅的盯著我瞧,「簡單來說,你朋友需要一個工作,如果再不出去工作就會--你懂我的意思。」

  醫生離去後我回去關心朋友的狀況,希望他可以理解住在裡就必須工作的可怕傳說,不然直接從這裡搬走也沒關係,其他地區應該沒有不工作就會瘋掉的傳說。

  我朋友完全沒聽我說話,他只喃喃碎唸著:被吃光了、被吃光了……

  朋友耍廢的第三百八十八天,他以詭異的方式死在租屋處中。

  他被炸的四分五裂,血液噴滿四周,肉醬也都黏在牆上,殘缺不全的內臟散落一地,好像吞下炸彈後從體內炸開一樣,朋友連遺言都沒留下的淒慘死去。

  「死於沒工作呀,真可憐。」房東在警察結案後開始打掃房間,他似乎很習慣這種血腥場面,拿著刷子一臉厭倦的說,「不工作就會死真是噁心的傳說,還不如去吃蘿蔔或照鏡子呢!不然住在會起霧的地方也不錯。」

  我向房東問了很多關於第九區的傳說,但房東也只說得出網路謠言的程度,說實話,到現在都沒人能解釋第九區的謎之現象,所以這些現象才會被稱為都市傳說。


  「總之,我現在的工作就是機乘車司機、管家,興趣是蒐集別人身上的東西。」

  我坐在鐵椅上,面對一個性工作者艾妮艾妮,還有一個說話很嗆的國中生跟喜歡聞別人身上味道的上班族,這三個人從某種層面來說是被我綁過來的。

  因為我目前服侍的雇主想要做邪教儀式,所以命令我去抓幾個祭品放在魔法陣中央,綁了他們不知道過了幾天,我覺得很無聊就先鬆綁那些人,為了防止他們逃跑,不管是吃飯睡覺還洗澡都要同進同出,因此我們培養出革命情誼。

  不過……我總覺得好像少了誰。

  「管家先生,不是說十五號就要舉行儀式了嗎?今天已經二十七號了耶。」性工作者姑且先稱他為艾妮,艾妮是個喜歡惡靈菸和咬人嘴唇的黑鑽艾妮艾妮。

  據艾妮個人所言,他以前是戰場傭兵,後來部隊被殲滅只剩幾個人存活,在同事推薦下偷渡來第九區,為了咬我的嘴唇才甘願被綁架,我理解他的訴求後也讓他咬了嘴唇。

  「因為月亮沒出來。」我摸著被咬傷的下唇,覺得那個女人有點可怕,「最近天氣都不太好,少爺打算等下個月。」

  「是說我上班時間要到了,可以暫時先離開一下嗎?」上班族也摸著嘴唇,因為他這幾天也被艾妮咬到幾乎沒辦法吃飯。

  這個上班族自稱以前在殺手組織工作,後來組織被警察發現追緝,成員們各自逃亡,雖然暫時失去殺手的工作,但這位上班族還是每天攜帶自己的槍,就放在公事包裡。

  他是為了還別人鞋子才甘願被綁架,我記得那隻鞋的主人是一個帶惡鬼面具的傢伙,好像拿回鞋子後戴惡鬼面的傢伙就不見了,嗯!原來是少了他啊!

  「我也好幾天沒上學了,能不能至少讓我回學校交作業呀?」女國中生無力地躺在地上發出男生的呻吟,那個女孩叫做安苓,為了找尋都市傳說而來,然後也被我綁了。

  我斜眼看著後面的房間,少爺還沉迷於美麗的手和邪教研究中,先放他們出去應該沒關係吧,反正他們不回來我還是把他們抓回來。

  跟這些人約定幾點幾時在這裡集合後,我開著計程車分別把他們載往公司和學校。

  回去儀式地點時,我看見大門口有一個警察站在那裡等我。

  啊、差點忘了,之前有個警察帶著骷髏臉跑來找我,說要拿回米色楔型涼鞋。

  「鞋子還沒找到嗎?」我拿出倉庫鑰匙,平常囤積收藏的地方有很多,其中一個就是舉行邪教儀式的廢棄百貨公司,百貨公司有很多倉庫真不錯!

  「怎麼可能找到啊!」警察先生非常不開心,而他身後站在陰影處的骷髏臉則笑得很開心,哪個骷髏好像叫做煙骨郎,是第九區的傳說之一。

  「不然給你錢,再去買一雙吧。」我掏出兩張藍色鈔票給警察先生。

  警察先生收下錢後往前走了幾步,原本以為他準備要離開,沒想到才沒走幾步卻停下來回頭看著我,「協助進行邪教儀式也是違法的喔。」

  「但不協助會違反管家契約。」我恭敬的回應警察先生。

  警察先生冷笑,拿出手機給我看一封簡訊,「據我所知,你和那位同學的契約只到十六號,所以其實你可以不必協助邪教儀式。」

  對呢,今天已經十七號了,但我還沒找到新雇主,不能繼續當管家我會困擾啊!

  警察先生拍拍我的肩,簡單的說了一句「加油」就離開了。

  我仰頭看著廢棄百貨公司,如果現在就離開的話和那些人的約定該怎麼辦?也許可以等他們回來一起討論一下未來發展吧!說不定他們之中有人需要一位管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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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廢叭:
  嗚咿咿--暑假都沒有時間更正文
  現在終於有時間回來更文啦~

  不過我的實習是連續的QDQ
  希望能維持至少周更這樣w

  台南日誌也還沒寫完呢!
  時間總是非常少XD希望可以每天有72小時可以用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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